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税总发〔2016〕106号)第四条规定,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不适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02、发票丢失怎么处理?还需要去大厅吗?
答:对于跨区迁移办理期间开具发票,由于税务登记信息尚未改变,建议按照原地址信息开具和收取发票,对于税务登记信息变更后按照新地址开具和收取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税总发〔2016〕106号)第四条规定,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不适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02、发票丢失怎么处理?还需要去大厅吗?
答:对于跨区迁移办理期间开具发票,由于税务登记信息尚未改变,建议按照原地址信息开具和收取发票,对于税务登记信息变更后按照新地址开具和收取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