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比重新申请贵,为什么还要选择商标续展而不是重新注册一个商标?而在进行商标续展时,有哪些常见的问题?又有哪些特殊情形发生?倘若商标权利人遇到这类情形,又该如何解决?
商标续展中的常见问题
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将依法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法第50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因此,商标因未进行续展后1年内,有人要申请相同或近似商标是不容易成功的,但也可能通过打时间差,配合驳回复审,延缓审查的途径取得成功。
而失效1年之后被他人注册或者他人提交注册了相同或近似商标,将会导致失效的商标很难再重新申请成功。所以,是有很大风险的!
商标续展中的特殊情形
在公司被注销的情况下想保留商标,最行之有效的方式就是根据以上的文件办理商标转让,同时提交商标续展申请。
商标权利人死亡,如何让商标继续有效
如果商标权利人在商标权到期之前突然离世,无法再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此种情况下,该如何办理续展呢?
商标局不会因为商标注册人已经注销或死亡而去主动注销某商标。但如果商标注册人自身不能尽到良好的注意义务和具备管理自身资产的能力,这对无形资产的保护和升值是极为不利的。
商标权在到期后未提出续展的则予以注销,不再享受法律保护,但根据法律规定,有6个月的宽展期限,那么,在这6个月内的宽展期是否可以维权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5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注册商标续展宽展期内提出续展申请,未获核准前,以他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由此可见,宽展期内,法院是倾向于保护的。
商标续展申请被驳回了怎么办
商标局对于申请续展注册的,一般都会核准,但是商标续展申请时依然存在违背相关法律规定而被驳回请求的情况,通常有三种:
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3条的规定,商标续展申请被驳回之后,如申请人不服,可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驳回续展复审申请书》1份,申请复审,同时附送原《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和《驳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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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