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对于受洪涝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5%,降低缴存比例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或自由职业缴存职工,可于今年10月31日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根据《通知》,如需办理降低缴存比例及缓缴业务,困难企业持:
1、《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复印件(验原件)
4、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财务报表、工资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报告)
向各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