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家刚刚宣布:针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研究制定新的“阶段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小规模3%减按1%政策或将再延长?!
一、恭喜!中小微企业、个体户!3%减1%将延期?!
二、小规模3%减1% 几点问题,一定要提前规划
小规模3%减按1%,这个政策最开始执行期间是2020年3月1日到5月31日,后面延期到2020年12月31日,再后来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原来开一张1030的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交30块钱的增值税。(1030/1.03*0.03=30)
而这个政策之后,开1030元的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缴纳10.2的增值税(1030/1.01*0.01=10.2)
2021年12月31日,距离这个时间还有1个多月,一定要提前做好开票规划。
几点提醒,送给会计们:
1、开票一定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一个月,尤其是政策快要到期的最后几天。
2、今年的业务,发票尽量选择今年开具,不要涉及跨年,后面一旦没有延期政策,再想开1%就非常困难了。
3、如果增值税纳税义务确实发生在2021年,因跟客户未对好账等原因,未开发票。第四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一定要报未开票收入,这样的话2022年可以补开1%发票。
4、近期签订合同,一定要考虑税率变化的因素,最好在合同上把这个问题提前说上。如果签订合同是1%,后期合同执行完是2022年,只能开3%,又是少不了跟客户扯皮。
5、要注意开票额,尽量避免在免征额临近点。(按月申报,15万;按季申报45万)
6、尽量不要存在大量作废发票。作废发票异常也会出现风险提示,很容易被税局盯上,尤其是临近年底,且优惠政策马上到期的时候。
7、不要盲目的开票,有些小规模纳税人自认为很聪明,把3%减1%优惠用到极致,小心会被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
有很多会计认为,小规模的标准是年500万元以下,只要1-12月累计开票额控制在500万以内就没问题,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
政策中说的年销售额,指的是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销售额,并不是我们理解的公历年度1-12月。
当然也说不定,小规模3%减1%这个政策会再次继续延期,毕竟现在的疫情还未结束,经济环境下行摆在这,况且国家一直再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